租賃發展歷史淵源流長,隨著租賃功能不斷演變,發展出融資性租賃,在促進投資、資金融通、產品促銷及資產管理等方面有特殊的功能貢獻。
中國大陸自八○年代起,厲行改革開放以後,社會經濟制度劇變、經濟快速成長,現已成為全球矚目的經貿發展地區之一。大陸為促進融資性租賃在發展,自2004年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指示成立草小組著手於《融資租賃法》草案之起草,並歷經三次修正意見稿後送全國人大審議。無獨有偶,同時期台灣也為改變融資租賃公司之營業現狀,正著手起草融資公司法草案,來放寬融資租賃公司之營業範圍並開始對其進行某種程度之金融監理,以規範並促進融資租賃公司發展。
本論文將從融資租賃交易為出發點,從融資租賃交易之意義、發展背景及演變、來介紹融資租賃交易,並介紹實務上各種融資租賃交易類型來說明融資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交易中資金提供者的角色,以說明融資租賃的各項功能,並簡介兩岸融資租賃實務發展現況。
再就融資租賃之各種定義、融資租賃交易之主體及客體、《融資租賃法》律性質及特殊問題為分析探討。最後就中國大陸目前融資租賃相關法令沿革法制略作整理說明,就目前《融資租賃法》(草案)為立法分析,並對此次立法之各次意見稿演變內容、重點提出評析,並進而比較台灣之融資公司法草案之異同,末提出個人建議。 |